从系统的角度来看,教育可以分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大类。这三类教育各有自己独特的作用范围,同时又相互联系。

家庭教育是指家庭成员之间进行的教育活动。所谓家庭成员是指具有血缘、姻缘和伦理关系的个体。在目前社会,父系血缘处于主导地位,家庭成员关系的血缘确认也是以父系血缘为准,非父系血缘的个体被称之为亲戚。出于血缘的代际传播,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父子、祖孙、兄弟等。姻缘关系是指由于婚姻关系而构成的家庭成员关系,即夫妻关系。伦理关系是指出于社会伦理规则的存在而确定的家庭成员关系,如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可能确立父子关系、母子关系或者祖孙关系。家庭成员之间由于血缘延递的顺序而有上下之分,如父子关系父为长,母子关系母为长,祖孙关系祖是长等。广义的家庭教育是这些家庭成员之间进行的教育活动,无论是长辈对于晚辈的教育还是晚辈对于长辈的影响;而狭义的家庭教育一般是指家庭成员中长辈对于晚辈的教育活动。判定一种教育活动是否为家庭教育不是看这种教育是否在家庭这一空间内进行,而是看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是否只有家庭关系。如果一种教育活动是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的,即使是在家庭这一空间之外,如公园、饭店、商场等,也是一种家庭教育活动:相反,如果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没有家庭关系,即使发生在家庭空间之内也不是家庭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