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活动教学思想渊源的追溯和活动概念的剖析可以初步对活动教学的内涵做出如下概括:

所谓活动教学,主要指以在教学过程中建构具有数育性、创造性、实践性、操作性的学生主体活动为主要形式,以鼓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探索、主动思考、主动实践为基本特征,以实现学生多方面能力综合发展为核心,以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为目的的一种新型教学观和教学形式。

由上可以看出,活动教学具有两种存在形态,它既是一种教学观,又是一种教学形式。作为一种教学观,它视教学过程为一种特殊的活动过程,强调活动在学生认知、情感和个性行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出教学认识的关键就在于建构学生的主体性学习活动,在于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这一教学观具有普遍适用性,它对一切形式的教学活动有指导意义。

作为一种具体教学形式,活动教学则必须更主要地突现它的个性和特殊性,必须形成一套有自己鲜明主张和特定目标、内容、方法要求的教学规范,以区别于其他教学形式。为此,我们有必要对活动教学的基本主张及规范要求作进一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