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文艺归结为作家的心灵表现,主张创作只需要从主观自我出发。

在西方,从创作主体角度着眼研究文艺性质、特点和规律的理论亦起源很早。最早,古希腊的哲学家掐拉图就曾把文艺看成是灵感的表现。而罗马时期的希腊作家、批评家斐罗所屈拉塔斯则倾向于把艺术的性质和特点归结为想象。他认为想象“比摹仿是更为巧妙的一位艺术家。摹仿仅能塑造出它所看到过的东西,币想象还能塑造它所没有看到过的东西,并把这没有看到过的东西作为现实的标准。”后来十八世纪的德国哲学家、美学家康德即把诗看成“想象力的自由游戏”,认为艺术是天才产物。至十九世纪韧,随着浪漫主义运动的开展.与摹仿论相对立的表现论开始形成。如英明诗人华兹华斯指出:“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人、文学批评家柯勒律治倾向于把诗视为内在本性和自我的吴现。雪莱指出:“一般说来,诗可以解作‘想象的表现’。”美国作家爱伦·坡则明确认为诗歌是情感“在语言欠的表现”,而其它艺术是情感通过其它方式的表现,即一切艺术那是伤感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