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与工作是学生的重要活动。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目的的指向性上:游戏的目的包含在游戏活动本身,它不追求活动之外的某种结果;工作则是为了达到活动之外的某种目的,追求活动之外的某种结果而开展的活动。这正如杜威指出的那样:“在游戏中,兴趣集中于活动,与结果并无多大的关系。连续发生的行为、印象、情绪,依靠这些表现就可得到满足。而在工作中,却由结果来控制着注意力和手段。”

学生的学习主要是在工作中进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在游戏活动中不能学习。实际上,尽管游戏与工作存在着区别,但它们都是学生的重要学习活动形式,它们在学生的认识和发展过程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在学生的实际学习活动中,游戏与工作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常常是相互渗透的,甚至是合而为一的。这种情况在学前儿童那里表现得尤为清楚。假如我们观察一下学前儿童,我们就会注意到他们并不是做游戏或工作,他们只不过是活动和学习。即使是单纯地玩耍,也是他们自由地、探索性地、富于想象地同世界打交道的方式。他们同外部世界相互作用,并从那些相互作用中学习。这种情形在布鲁纳等人所做的一个“方趣的解题”实验中也得到了有力的证明。在实验中,儿童们的任务是要从他们手伸不到的一只箱子里取出一件奖品,唯一可利用的工具是两根短棒和一个螺丝钳,解决办法则是用螺丝钳把两根短棒夹紧连接成一根长竿。在儿童们试行解决这个问题之前,实验者给他们做各种不同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