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教学中,课程是由课程专家和学科专家设计的,教师是课程计划的执行者,出此造成教育理论与实践一直处于脱离状态。现代教育要求教师充分发挥其主体性,成为教学研究者,成为课程开发的设计主体。特别是基础教育改革以来,新课程的管理已经从中央统一管理改变为中央、地方与学校三级管理。这从根本上扭转了教师在课程建设中的尴尬境地,充分调动了教师作为课程主体的积极性,赋予了教师全方位参与课程研究和开发的权利。这就要求教师必须调整自己的角色,由原来课程计划的忠实执行者转换为课程的创造者、设计者、研究者和评价者。
教师要自觉研究课程的理念和课程理论的发展趋势,优化自身的课程理论素养。新课程融入了许多现代教育的新理念,如果教师对新课程观念缺乏透彻的理解,就难以把握好课程标准和新教材,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习方法的改进就更无从谈起。
教师在充分解读教科书的基础上,有责任对已审定使用的教科书进行适当的“裁剪”,从“教教科书”转向“用教科书教”。也就是说,教师依据特定的地方情况、学校情况、学生情况以及自身情况对课程进行适当的取舍、增删,依靠自己的教育智慧做出富有针对性的设计,力求避免盲目照搬统一的课程设计而忽视特定的教学情境和活生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