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在既定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教育体系,和为保证该体系的正常运行而确立的种种规范或规定。教育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各种教育机构有机构成的总体,它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教育机构、业余教育机构、社会教育机构等。其中,学校教育是一个国家各种教育的主体,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的代表。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具体规定着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彼此之间的协调关系。

各级学校,指学前教育机构、初等学校、中等学校、高等学校。

各类学校,按学校任务分,有普通学校、专业学校等;按教育对象特点分,有为正常儿童开设的学校和为特殊儿童开设的学校,按学校组织形式分,有全日制学校、半工半读学校、函授和业余学校等。每一类学校都处在一定的级上。

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关系是指这些学校在学校系统中的地位和比重,它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传统、教育已有发展水平的制约。

教育体制是一个国家配合政治、经济、科技体制而确定下来的学校办学形式、层次结构、组织管理等相对稳定的运行模式和规定。  一般地说.不同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下.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教育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