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监督是指各社会组织对教育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活动所进行的监督。它有三种不同形式:
(1)政协监督。人民政协是巾国共产党领导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实施教育法制监督的主要形式有:①对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等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方式,进行民主监督;②人民政协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同期召开,政协委员通过列席人大会议,听取或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同时对教育法
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除进行讨论,对立法进行监督;③视察教育工作,对被视察单位的教育法规实施情况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可将自己所关心的教育问题反映给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
(2)社会团体监督。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群众团体,它们通过自己的组织网络、调整和了解各阶层各部门群众的意愿.对涉及本团体利益范围的有关教育法规的制定、实施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以多种形式对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教育法规的情况、各教育机构及教育工作者执行和遵守教育法规的情况以及与教育活动省关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遵守教育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3)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将教育行政执法和司法中的违法失职情况和不公正现象予以曝光,督促有关机关予以纠正。舆论监督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能有力地促进人们对教育法规实施的关注和改变现状,其形式多样,很有说服力。